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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工程学院2023年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

2023-04-01 17:34:15

一、指导思想

落实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有关要求,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,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,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,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,推动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。

二、参赛目标

院赛成功举办,评选出至少两组优秀参赛项目参加校赛。

三、比赛赛制

2023年全国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主要由学院初赛、校级比赛、省级复赛、全国总决赛四级赛事。

四、参赛赛道、组别和对象

参赛赛道以职教赛道为主。

(一)创意组

1.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、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,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。

2.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、我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(二)创业组

1.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,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(2018年3月1日后注册)。

2.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,且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(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),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,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/3。

五、参赛项目

(一)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、下一代通讯技术、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,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培育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;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,促进制造业、农业、能源、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;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,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,促进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金融、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(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)。

(二)参赛项目须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无任何不良信息,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;所涉及的发明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;抄袭盗用他人成果、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,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
(三)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,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;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,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、登记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、单位概况、法定代表人情况、股权结构等。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、已获投资情况、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。在大赛通知发布前,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,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、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。

(四)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其他法律、法规的内容。须尊重中国文化,符合公序良俗。

六、实施步骤

学院初赛(2022年4月1日—5月9日)

(一)上报项目。学院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,组建团队,写出项目计划书,完成学院初赛,并指定专人指导学生在全国大赛报名系统上报参赛项目。我院的上报参赛项目数不少于300个。

(二)推荐校赛。学院在完成上报参赛项目的同时,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校级比赛,我院校级比赛项目总数不少于2个。

(三)每个项目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,不多于15人(含团队负责人)。

七、大赛保障

为保障此次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成立“汽车工程学院互联网+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”。

组  长:蔡永超、马富荣

副组长:刘森、刘双源

成  员:汽车工程学院全体教师及全体在校生。
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与各项目指导教师及班主任联络,指导学生在全国大赛报名系统完成网报,组织实施院赛。

联系人:刘海 13137777057

八、赛程安排及奖励

2023年5月9日晚上6:30在7号楼101举行院赛,院赛设特等奖2名,一等奖3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8名,获奖项目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;院赛表现突出的班级获“优秀组织奖”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汽车工程学院

2023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