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 通知公告

关于推行说“不”事项提级管理工作的通知

2022-04-02 16:44:16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印发<南阳市推行说“不”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在全校范围内推行说“不”事项提级管理工作。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贯彻执行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明确基本要求

说“不”事项提级管理是指各单位在接待校内师生和校外群众、企业等服务对象时,对于上述服务对象提出需要办理、服务的事情,要按照“不说不能办,只说如何办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,遇到难以办理的事项,至少提高一个层级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,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,同时做好跟踪问效,有效推动事项办理,确保“办不成的事”有人管、有人帮、能办成,确实办不成的有答复。

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。面对服务对象的诉求,首问负责人要强化服务意识,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,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、要求;对于超出自身职责范围或把握不准的事,不能简单说不能办,应逐级向上请示报告,被请示人要积极协调、跟踪督办,有效推动事项办理。确因法律、政策不允许或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,原则上要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电话或书面回复,讲明办不成的原因。电话回复时要做好记录。

构建四级责任链条。构建“首问责任人——业务处室(院部)负责人——单位分管领导——单位主要领导”四级责任链条,各级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,认真落实责任,逐级管理和审批说“不”事项,尽可能让问题在本级解决,减少问题上交。

二、规范工作流程

各单位要做好以下事项:

(一)列出事项清单

结合各自职能职责,突出问题导向,明确列出本单位说“不”提级管理事项清单,对于本单位承担的业务服务事项、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、来信来访事项、投诉和业务咨询事项,以及业务服务流程中的“堵点”和“断点”要进行梳理,并将梳理处的可能需要提级管理的重要事项纳入提级管理事项清单,请各单位梳理后填写提级管理事项清单及四级责任链条名单(见附件1)。

(二)落实层级管理责任

对于拟说“不”的事项,承办处室(院部)首问负责人填写《说“不”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》,说明说“不”理由,提交处室负责人审批;处室(院部)负责人要综合研判,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,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,提请分管领导审批;分管领导要组织审核研判,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,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,提请主要领导最后审定;主要领导要担当作为,统筹内部资源,对于能办的或克服困难能办的事,主动努力去办,确实不能办的,由首问负责人将说“不”理由及说“行”建议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。首问负责人、处室(院部)负责人、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增强担当本领,尽最大能力解决问题,具体的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。各单位要根据梳理出的提级管理事项清单,建立明确的四级责任链条,明确该事项的首问负责人、处室(院部)负责人、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的姓名和职位,对应填写完善提级管理事项清单及四级责任链条名单(见附件1)。

附件1:

提级管理事项清单及四级责任链条名单 

序号

部门

提级管理重点事项清单

四级责任链条名单

首问负责人

处室(院部)

负责人

分管领导

主要领导

姓名

职务

姓名

职务

姓名

职务

姓名

职务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附件2:

1.png